联络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2-05-31   浏览次数:

    一、负责联系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成员单位的妇女儿童工作。
   二、协助本单位妇儿工委委员履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三、负责编制本单位妇女儿童工作年度计划和年终总结。
   四、负责提供本单位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数据和资料。
   五、负责将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有关文件、简报送领导阅示,并收集领导批示和意见,及时报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六、参加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及开展的有关活动。
   七、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为促进妇女儿童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及时反映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八、收集交流本单位妇女儿童工作的情况和信息,每季度向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报送1—2篇。
   九、经常向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汇报本单位落实妇女儿童规划中的有关情况及所开展的重要活动。
   十、积极参与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