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2-05-31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工作报告制度。办公室以书面报告、当面汇报等方式随时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主任办公会议报告工作。对涉及有关妇女儿童的重大问题、典型事件,以专题报告、简报特刊等形式向主任和副主任报告。
  (二)成员单位工作报告制度。成员单位根据委员会的工作要求,随时将本单位执行委员会决议和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责任的重要举措和工作情况以文件、信息、简报等形式向委员会报告。每年年末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三)各县(市、区)政府妇儿工委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妇儿工委根据委员会的工作要求,随时将本地执行委员会决议和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情况,以文件、信息、简报等形式向委员会报告。每年年末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四)委员及联络员工作变动报告制度。委员及成员单位或联络员因工作发生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换人员的,所在单位应在一月内将调整后名单以书面形式报告委员会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