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买单为全市孕妇和新生儿免费提供筛查服务

发布时间:2017-06-20   浏览次数:


    2017年,省委、省政府把出生缺陷免费筛查列入十件民生实事,根据要求,我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免费对早中期孕妇开展一次血清学筛查(生化免疫指标检测)和一次四维彩色超声筛查;对新生儿开展一次包括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和听力筛查服务。

    对孕妇开展血清学筛查,主要是检出先天性缺陷儿、胎儿结构畸形。筛查的最佳时期是怀孕15-20+6周,即15周—20周+6天。四维彩色超声筛查,主要是检出无脑儿、露脑畸形、严重脑膨出、严重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及严重开放性脊柱裂等严重结构缺陷。最佳时期是怀孕11周—13周+6天。

    对新生儿开展的三项免费筛查,主要是检出身体、智力发育落后的患儿、先天性听力障碍患儿。

    享受免费服务的人群:夫妇至少一方具有平顶山市户籍或夫妇双方非平顶山市户籍但女方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免费筛查服务的内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在确定的服务机构内接受免费筛查服务。孕妇每孕次可享受一次免费血清学筛查(生化免疫指标检测)和一次四维彩色超声筛查;新生儿可享受一次免费“两病”(包括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筛查和一次听力筛查服务。产前筛查300 元/例,新生儿疾病筛查100 元/例。

    免费筛查的时间:筛查的时间界定在2017年。在 2017年 1月 1日至当地定点服务机构筛查工作开始前,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自费接受本实施方案规定的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的,于 2017年9 月30日前由服务对象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或本人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外市户籍的,另需携带结婚证及复印件;居住在本市 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另需携带居住证及复印件)、诊疗病历本、检测诊断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和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缴费凭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承担筛查任务的定点服务机构,按照免费服务项目的经费结算标准审核报销。

    免费筛查服务的流程: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到村、社区或相关医疗保健机构领取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服务手册,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薄、围保手册和女方小一寸个人免冠彩色数码近照2张,到承担筛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填写《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申请表》,经资格审核认定后,到当地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免费筛查。(妇儿工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