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多举措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发布时间:2014-05-22   浏览次数:

    近年来,平顶山市各级水利部门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极大改善了农村妇女儿童的生活条件。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明确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分管责任人,水利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切实做到责任到人,资金到位,为饮水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在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坚持整村、联村、整乡推进的方法,扩大单个工程的覆盖面,有效地加快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进度。
    三、狠抓进度,严把质量。在饮水工程实施过程中,抓好施工组织、项目实施和技术指导等工作环节,建立多层次质量监管保证体系,积极推行工程质量行政监督检查,项目法人负责制和监理,标准化建设管理,农民群众参与等四项监管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质量标准、统一物料管理、统一管道安装、统一检查验收等“五统一”制度,保证了饮水工程顺利实施。
    四、建全机制,加强管理。按照“产权明晰、市场运作、竞争管理、协会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对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单村供水工程,依托村民小组或村委会组建各种形式的农村供水组织,实行自主管理;对规模较大的跨村集中供水工程,积极推行承包、拍卖使用权等形式,实行企业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目前,全市已投入资金80101.35万元,兴建800多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了161.13万农村居民和22.53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市妇联妇儿工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