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积极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

发布时间:2012-09-07   浏览次数:

    自2009年以来,平顶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
    一、政府主导,多措并举,开展康复救助
    一是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多次到市残联调研,了解实情,研究对策。二是从2009年—2011年连续三年把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所办“十大实事”和“民生工程”之一。三是市财政出资711万元为民生工程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明确任务,确定流程,全力实施救助
   一是精心考察。市残联工作人员深入拟定点的医疗救助机构,对医院优势和特色、软件和硬件设施、医务人员技术力量等进行严格的考察,确定了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六家机构为河南省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定点机构。二是认真筛查。深入各县(市、区)进村入户进行初筛,定点医院专家进行复筛,最后确定受助对象。三是严格流程。市残联分别制定下发了《平顶山市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实施方案》和《平顶山市贫困聋儿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平顶山市低视力儿童康复实施方案》、《平顶山市脑瘫儿童救助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资助标准、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四是确保质量。定点康复机构实行院长(或主任)负责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要求对病源筛查、肢残儿童手术的实施、低视力儿童助视器的验配、脑瘫儿童康复功能训练指导等必需由专家亲自负责;并对所需药品,手术器械及各种医疗耗材严格把关。
    三、抓好关键,实现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一是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让更多的救助对象了解救助政策,了解办理程序;二是各县(市、区)残联结合本辖区内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组织各办事处、乡镇残联摸底,将初步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结合家庭情况和患者病情集中审查,初筛后上报市残联。三是市残联根据各县(市、区)残联上报的初筛情况,组织专家前往县(市、区)集中组织筛查,确定受助儿童名单。四是确定受助对象后,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将受助儿童名单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由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救助。五是建立档案。为受助对象建立个人受助康复档案,按年度保存备查,并做好登记统计经,市残联审核后录入数据库。六是对项目实施中辅助器具和助听器项目,严格依据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进行招、投标。对每一个受助对象都严格按照“筛查、审批、公示、接收、初次评估、建档、康复治疗和末次评估”的程序进行,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项目实施的规范化管理。
    截至2011年底,市财政共出资711万元为163名聋儿佩戴助听器并进行康复训练;为328名肢残儿童实施矫治手术并进行康复训练;为70名低视力儿童佩戴助听器并进行康复训练;为140名脑瘫儿童进行康复训练。今年,平顶山市将为50名贫困视力残疾儿童配发助视器;为26名贫困聋儿植入人工耳蜗,并补贴人工耳蜗手术和手术后的康复训练经费,为40名贫困聋儿配发助听器并补贴康复训练费用;为150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配置轮椅、坐姿椅、站立架等助行器;为30名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和60名脑瘫儿童提供康复训练经费。(市妇儿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