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措施有力特色鲜明

发布时间:2012-06-07   浏览次数:

   按照国家“两纲要”、省“两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草拟、征求意见、调研论证等环节,几易其稿,平顶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平顶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规划”)于近日正式颁布实施。这将为平顶山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平顶山市妇女儿童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两规划”文本分别由“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5部分组成。妇女发展规划确定了健康、教育、经济、决策与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7个发展领域,提出了58项主要目标和84项策略措施。儿童发展规划确定了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法律保护5个发展领域,提出了53项主要目标和65项策略措施。
   “两规划”内容充分彰显了平顶山特色。一是突出科学统筹。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贯穿始终,注重约束性指标和刚性措施有机结合,能量化的指标尽可能量化,并着力注重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二是突出以人为本。将“妇女与健康”、“儿童与健康”设为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发展的第一个优先领域,主要关注的是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质量,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三是突出发展创新。妇女规划新增加了“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儿童规划新增加了“儿童与福利”领域,与上一轮“两规划”相比,更加注重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