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妇联举办婚姻法知识讲座

发布时间:2011-11-18   浏览次数:

   为提升基层妇女干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和调解家庭纠纷的工作能力,11月17日上午,宝丰县妇联邀请了县人民法院朱正栩法官,举办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来自全县各乡镇妇联主席、部分村妇代会主任、县直单位妇委会主任等120余人参加了讲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出台后,引起了社会的大讨论:《婚姻法》到底是保护婚姻还是保护财产?是保护男方还是保护妇女?为此,朱正栩法官以其丰富的民事审判经验,逐条讲解《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条文,并结合了典型的审判案例对新旧司法解释的不同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亲子关系的确认等居民认识不清的问题,尤其就条例中关于妇女切身利益有关部分作了细致讲解。朱法官从法律角度让妇女群众正确理解婚姻和家庭的关系,学会做婚姻中的智者,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朱法官精彩的讲授赢得了学员们的阵阵掌声,在互动交流环节中,学员们争先恐后地将平时遇到的或听到的问题向法官请教,通过法官的详细讲解更深刻了解和领会《婚姻法》内涵。
   讲座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讲座使自己认识和理解了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明白了学法知法用法对于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为她们在日后开展基层妇女工作中,能更好地引导广大妇女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有益的帮助。             (宝丰县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