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夫妻“忠诚协议”可为婚姻上保险吗?
发布时间:2011-10-27 浏览次数:
为了维系一段稳固长久的婚姻,一些夫妇用忠诚协议、保证书给双方关系上“保险”。不过这样的“保险”在离婚时能不能派上用场呢?
案例:
家住无锡的王女士40多岁了,她年轻时是个大美人,在众多追求者中选择了现在的老公朱先生。朱先生以前家境一般,长相平平,可王女士喜欢他踏实勤快。20年来朱先生从为别人打工到自己开厂,生意越做越大。王女士看着老公越来越优秀,而自己一天天变老,暗自担忧起来。3年前,在王女士的强烈要求下,朱先生写下一份保证书,表示如果有一天他主动提出离婚,无论原因是什么,家里所有的财产都归王女士。近日,朱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庭上王女士拿出了保证书。
除了像王女士这样的中年人离婚时拿出保证书、忠诚协议之类的东西外,无锡市崇安区法院还接到过其它相关的咨询,如有对80后小夫妻在婚前签下一份协议,称任何一方若因外遇提出离婚,须赔偿对方100万元损失。虽然一些夫妻之前写下此类忠诚协议、保证书,但他们对于这些东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倘若真的分道扬镳能否兑现等并没有把握。
律师咨询:
婚姻法虽然规定夫妻要相互忠实,但这只是一种道德义务,而非法律义务。像王女士拿出的保证书等同于剥夺了朱先生的离婚自由,因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婚姻法规定一方如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其配偶可以在离婚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实践中的很多情况是,一方可能只是有外遇,并未与他人同居或构成重婚,这种情况下保证书或忠实协议能不能兑现,法律未作统一规定。不过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以婚前或婚后双方签订的忠诚协议主张权利的,法院经审查认为协议是自愿签订而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应予支持。也有学者提出,忠诚协议如果约定的赔偿数额过高,可准予适当降低。
案例:
家住无锡的王女士40多岁了,她年轻时是个大美人,在众多追求者中选择了现在的老公朱先生。朱先生以前家境一般,长相平平,可王女士喜欢他踏实勤快。20年来朱先生从为别人打工到自己开厂,生意越做越大。王女士看着老公越来越优秀,而自己一天天变老,暗自担忧起来。3年前,在王女士的强烈要求下,朱先生写下一份保证书,表示如果有一天他主动提出离婚,无论原因是什么,家里所有的财产都归王女士。近日,朱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庭上王女士拿出了保证书。
除了像王女士这样的中年人离婚时拿出保证书、忠诚协议之类的东西外,无锡市崇安区法院还接到过其它相关的咨询,如有对80后小夫妻在婚前签下一份协议,称任何一方若因外遇提出离婚,须赔偿对方100万元损失。虽然一些夫妻之前写下此类忠诚协议、保证书,但他们对于这些东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倘若真的分道扬镳能否兑现等并没有把握。
律师咨询:
婚姻法虽然规定夫妻要相互忠实,但这只是一种道德义务,而非法律义务。像王女士拿出的保证书等同于剥夺了朱先生的离婚自由,因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婚姻法规定一方如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其配偶可以在离婚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实践中的很多情况是,一方可能只是有外遇,并未与他人同居或构成重婚,这种情况下保证书或忠实协议能不能兑现,法律未作统一规定。不过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以婚前或婚后双方签订的忠诚协议主张权利的,法院经审查认为协议是自愿签订而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应予支持。也有学者提出,忠诚协议如果约定的赔偿数额过高,可准予适当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