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妇联四项措施实施“阳光母亲”计划 助力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7-07-21 浏览次数:
为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巾帼力量,石龙区妇联在市妇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强化责任担当,采取四项措施实施“阳光母亲”计划,使农村因病致贫返贫的“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妇女得到及时治疗,坚定脱贫信心。
一是广泛宣传。通过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层层发动,广泛宣传“阳光母亲”两癌救助相关政策,提高妇女群众和社会知晓率,在全区形成关心妇女健康、关爱贫困“两癌”患者的浓厚氛围。
二是深入调查。组织专项活动调查小组,采取与民政、扶贫办沟通和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逐一核实上报人员信息,确保救助对象精准、情况真实、手续完备。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上报符合政策的贫困“两癌”患者。
三是积极争取救助资金。石龙区不属于“两癌”救助项目地区,为争取到救助资金,区妇联多次向市、省级妇联反映区实际情况。经多方协调、不懈努力,2017年,石龙区上报贫困“两癌”患者第一批通过省级审核9人,争取到专项救助资金9万元。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已通过“一卡通”系统,按照1万元/人的救助标准,将救助资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贫困患病妇女手中,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四是开展关爱帮扶活动。“两癌”患者不仅面临着巨大经济压力,还要承受精神的摧残、病痛的折磨。对此,石龙区妇联通过开展“关爱女性科学抗癌”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巾帼志愿者对患者进行心理咨询疏导,帮助她们缓解精神压力、改善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实现帮助一位母亲、挽救一个家庭、温暖一方百姓。(石龙区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