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出生缺陷免费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11 浏览次数:
一、服务对象
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河南省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河南省户籍但女方在本省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驻豫军人及户籍不在本地的驻豫军人配偶及其新生儿。
二、服务内容
1.免费产前筛查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孕妇提供一次孕11~13周+6天彩色超声筛查、一次孕15~20周+6天血清学筛查(生化免疫指标检测)、风险评估、遗传咨询指导、转诊、追踪随访等服务。
2.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免费提供一次“两病” ( 包括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筛查、一次听力筛查、风险评估、转诊、追踪随访等服务。
“两病”筛查:新生儿出生72小时后至7天之内并充分哺乳后进行采血;对出生时因特殊原因未采血的新生儿,在不超过出生后20天内进行采血。
听力筛查:(1)初筛:新生儿出生48~72小时后,新筛机构对其进行听力筛查。(2)复筛:对出生时初筛未通过或因特殊原因未接受筛查的新生儿,告知家长在新生儿出生42天内,到初筛机构复筛。(3)未通过复筛的婴儿需在3个月龄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听力障碍诊治机构进一步确诊。
3.免费产前诊断服务。为全市筛查出的符合条件且自愿接受产前诊断的高风险孕妇(胎儿)免费提供一次产前诊断服务,包括一次羊膜腔穿刺(或绒毛膜穿刺,或脐静脉穿刺)并对胎儿进行染色体核型分析或单基因遗传病遗传学诊断(不包括胎儿超声产前诊断)。
三、服务流程
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薄、结婚证;驻豫军人及户籍不在本地的驻豫军人配偶,可凭所在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承担筛查任务的定点服务机构,经资格审核认定后,接受免费检查。
四、定点服务机构
县(区)名称 | 免费筛查机构 | 咨询电话 |
新华区、卫东区、 湛河区、石龙区、 新城区、高新区 | 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 | 0375-8917877 |
舞钢市 | 舞钢市妇幼保健院 | 0375-8160015 |
宝丰县 |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 | 0375-6596366 |
鲁山县 | 鲁山县妇幼保健院 鲁山县人民医院 | 0375-7172965 0375-5067060 |
郏 县 | 郏县妇幼保健院 | 0375-5195368 |
叶 县 | 叶县妇幼保健院 | 0375-7082568 |
叶县人民医院 | 0375-3315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