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资金惠及我市1415名患病妇女

发布时间:2020-12-07   浏览次数:

 

      截至2020年11月底,194万元全国妇联“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已全部发放到全市11个县(市、区)194名农村贫困乳腺癌、宫颈癌患病妇女手里,也在寒冬来临之际,为她们带去了妇联“娘家人”的温暖,让她们重新鼓起了与病魔作斗争的勇气。这也是继今年5月份河南省妇联“阳光母亲”“两癌”救助金发放后,平顶山市妇联发放的第二批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金。

  关爱农村贫困患癌妇女是脱贫攻坚战中健康扶贫的重要举措。为避免农村妇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近年来,平顶山市妇联整合资源,积极争取、协调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省妇联“阳光母亲”两癌救助基金,全力实施贫困患癌母亲“救助工程”。工程实施中,市妇联严格按照《“两癌”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把握好时间节点,逐级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级妇联组织深入农村(社区)走村入户,认真调研摸底、逐一登门核实、登记造册、审查核定,扎实做好上报审批工作。全市建立了市、县两级“两癌”患病妇女申请救助数据库,明确专人负责,从项目宣传、患者资料收集、调查核实、数据录入到资金发放,做好每一个环节的跟踪服务。自2009年以来,市妇联共争取到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和河南省妇联“阳光母亲”两癌专项救助金1415万元,以每人1万元的标准,让1415名农村贫困患癌贫困妇女在困境中看到生存的希望,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两癌”救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贫困妇女的经济困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也有效助推了全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但从全市妇女人口和患癌救助的比例、条件来看,“两癌”筛查覆盖面较小,救助群体有限。为了给城乡广大妇女提供有效的健康服务,避免她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019年,市妇联携手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根据妇女易发的癌种,精心设计了关爱女性健康的妇女“两癌”“四癌”互助保险,共同探索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保障的有效方式,增强妇女疾病预防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互助保险与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相辅相成,将全市广大妇女的健康纳入了保险保障体系,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全面实现了城乡妇女病情早预防、早保障、早发现、早手术、早治疗、早赔付。该项工作启动以来,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妇女“两癌”、“四癌”互助保险累计生效保费已达508460元,为全市11460名妇女实现了4.23亿元的提前保障。我市已有8名患癌妇女在妇女“四癌”互助保险政策中获得赔付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