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学习《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1-05   浏览次数:

    按照省妇联统一安排,市妇联对学习宣传《实施办法》作出具体安排,制定学习宣传计划,明确学习宣传要求,将《实施办法》列入学习培训内容,与业务学习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将《实施办法》全文在平顶山妇女网刊登;并要求各县(市、区)妇联同时进行学习宣传。


    1月4日,市妇联机关干部、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在会议室认真学习《实施办法》全文,对《实施办法》基本内涵和实质内容进行了认真研读和讨论。

    市妇联主席梁丽萍在讲话中指出,《实施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和重要保证。各级妇联要充分认识《实施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实施办法》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务求落到实处。要加强《实施办法》学习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创新方式,明确责任,确保学习宣传有计划、有行动、有效果。要把学习宣传《实施办法》落到实际工作中,以领导责任制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以妇联组织参与综治工作实效检验学习宣传成效。她强调,要发挥市综治委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以 “七五”普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妇女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送法律、健康知识到学校、社区、农村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法律、健康、卫生等相关知识。要以综治宣传月、“6.26”世界禁毒日、“12.4”宪法日为契机,大力宣传《宪法》《禁毒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安全、防邪反邪等相关知识,进一步深化妇女及家庭对法律知识和自护技能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提高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要关注妇女心理健康。依托12338妇女维权热线,妇女儿童心理服务中心,加强妇女的心理教育,开展心理辅导,切实帮助广大妇女提高心理素质,塑造健康人格。(市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