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获国家级表彰
发布时间:2016-11-24 浏览次数:
近日,在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荣获由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授予的“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颁布5年来,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主线,以强化机构建设为抓手,持续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推进妇女儿童教育事业、加强妇女就业创业保障、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力度,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在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方面,我市持续加大投入力度,2011至2015年,全市投入妇幼保健经费1.04亿元,健全和完善了各级妇幼保健网络体系,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市有20.89万名农村妇女享受住院分娩补助,补助资金6284.77万元;为12.47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两癌”检查,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得到有效防治。
在推进妇女儿童教育事业方面,学前教育加快普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市幼儿园903所,在园幼儿15.9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9%,均完成规划中期目标任务。
在加强妇女就业创业保障方面,举办创业就业科技培训班610期,帮助6万余名妇女增强致富本领;累计向妇女发放财政贴息贷款5亿多元,直接帮助16013名妇女创业,带动就业近4万人;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10.4万人;全市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9亿元,提高了贫困妇女自我发展的能力,帮助13.6万名贫困妇女实现脱贫。
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建立了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反家暴门诊、维权工作站、维权合议庭、法律援助中心等社会化维权网络,努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审结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556件,民事案件16280件,为3000多名困难妇女儿童减免诉讼费1020万元。司法部门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援助妇女5557人,援助儿童1370人,严厉力打击了犯罪,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