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妇联探索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新途径

发布时间:2012-05-17   浏览次数:

   近日,在汝州市妇联、汝州市法院、汝州市杨楼镇妇联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近8小时的不懈努力,终使纠纷双方握手言和,就离婚和赔偿问题达成协议,有效化解了两起存在重大上访因素的纠纷。这是汝州市妇联积极探索妥善解决处理涉访、涉诉婚姻家庭纠纷的新途径。
   家住汝州市郊的王某与张某(女)2009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未生育子女,2011年2月,王某起诉要求与张某离婚,张某坚决不同意,经法院调解,王某于2011年6月2日撤回起诉。2011年6月7日,张某在父母的陪同下回王某家取东西时,与王某一家发生冲突,双方大打出手,王某及其叔父、张某及其父亲经鉴定均为轻微伤。双方报警后,公安机关对双方进行调解未果。2011年11月,王某及其叔父以侵犯其健康权为由起诉要求张某父母赔偿其经济损失10000元。2012年2月,王某再次起诉要求与张某离婚。在进入诉讼渠道前,双方就因未把打架问题处理到位多次上访。
   汝州市人民法院汝西法庭收案后十分慎重,多次做工作,力争调解结案,但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果。王某坚决要求离婚,并要求张某返还彩礼及破坏、拉走的家具;张某看和好无望,也同意离婚,但表示这两年在外打工挣了24000元全部交给王某要求王某返还;对健康权纠纷案件,双方的主张也出现较大差距。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汝州市妇联获悉此事后,主动与当事人所属辖区杨楼镇妇联及法院有关领导联系,对该案件进行调解疏导。5月11日,经过多方一次又一次苦口婆心的情理疏导,耐心调解,从上午9时到下午5时,经过8个小时的努力,双方互谅互让,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这么热的天还让你们跑这么远,可都是为了我们好啊,谢谢你们,谢谢妇联和法院!”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异口同声地向汝州市妇联和杨楼镇妇联及汝州市人民法院表达了感激之情。(汝州市妇联)